福州拼团购房138群(128)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25人申请入群

公积金最低首付提至30%,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 2016-10-17 16:09:49

来源: 房天下

分类: 政策法规

640次浏览


10月14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做了调整: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或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或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继续停止向第三次申请使用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实施,即2016年10月15日(含15日)后网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责任编辑: zhouzhiha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